有那么一瞬,苏孟元觉得,父亲说的是真心话。三弟的不告而别,无疑落了父亲的面子。没人知道他要去南方做什么,但出于私心,苏孟元很不希望再见到三弟。他听说沿海城市刚开始发展,治安混乱,便隐隐盼着三弟去了那些地方,然后踢到一块铁板,客死异乡。
餐桌上只剩下两个人。苏孟元提起筷子,不经意地问道:“新来的秘书怎样?父亲满意吗?”
他的二弟摇了摇头:“不行啊,没有陆沉做得好。”
苏孟元嗤笑:“这个陆沉是何方神圣?进公司没几年嘛,上上下下赞不绝口。”
苏仲元煞有介事:“上个月,小张找陆沉帮忙,你猜怎么着,陆沉不仅懂英文,还懂俄文,苏联的那笔单子就是他解决的!别说其他人了,咱爸都很器重他。”
苏孟元不置可否:“再怎么器重,也就是个外人。”
苏仲元撇开这个话题,转而又问:“大哥,先别说外人了。你什么时候找个’内人’?陈叔叔的女儿要跟你处对象,你有没有想法?给个准信儿。”
餐桌上摆了一个黑色广播,正在播放一首邓丽君的歌,名为《甜蜜蜜》。歌中唱道:“甜蜜蜜,你笑得好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苏孟元听得出神。他一只手扶着额头,良久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苏孟元绕道去了一趟报社,刚好撞见下了班的沈柒。她正在和同事告别,同事有一辆自行车,而沈柒没有。她徒步走了很久,苏孟元一直跟着她,他注意到她的鞋子可能开裂过,在修鞋匠那里补了一下,残留不规则的缝隙。
这并不罕见。
物质生活刚开始丰富。前些年里,谁都瞧不起做生意的人,商人们常要被骂一声“俗”,一眨眼,却又成了座上宾,纷纷浮出了水面。或许这就是人生的起起落落。无论行至何方,钱和权都是永恒的真理。
苏孟元轻叹一口气,引起了沈柒的注意。她回头望着他,在一条幽深的长巷里,她愤然骂道:“臭流.氓!”
越骂越气,她跺着脚说:“你跟踪我?还开公司呢,没道德!”
墙头槐树翠绿,遮挡了些微人影。苏孟元踏着树荫,越走越近:“沈同志,你不能血口喷人啊。邓小.平书记曾经说过,革.命和建设都要走自己的路,你没和我相处过,怎么知道我的道德水平?”
沈柒白了他一眼。
苏孟元像变戏法一样打开皮包,掏出来几盒磁带,以及一个卡式录音机。那录音机只有巴掌大,做工精致,是他托人从香港买的。先前听说沈柒喜欢音乐,他就琢磨着要送点什么,于是准备了磁带和录音机。他心道白送的东西,她不可能不要吧?
结果,沈柒还是不收。
不仅不收,她红着脸说他:“俗气。”
苏孟元把录音机收回来,又递给她一封信。白白净净一张信封,封面上写了沈柒的名字,端端正正,字迹工整。
这一次,沈柒收下了。
他们的通信长达半年。苏孟元常把沈柒的回信拿出来,略作扫视,他发现她留意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生性浪漫,事无巨细。
她常用的开头是:苏先生,你好!见信如晤。而后,她会谈起天气、抒发自己的感想、摘抄喜欢的诗句,譬如舒婷的《致橡树》、密茨凯维的《犹疑》、聂鲁达的《为爱争辩》,再和他讨论“什么是爱情”。她有时还会自己写诗,讲究平仄对仗,读起来朗朗上口。这算什么呢?美女加才女?她可以用外表吸引一个人,也能用细腻丰富的感情留住他。
他们第一次接吻是在香山公园的小树林里。彼此都是初吻,身心沉浸于秋日红枫,甚至初尝了禁果的滋味,沈柒觉得自己大胆的像个美国人——要是被父母知道了,她一定会被打断腿。她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了苏孟元,苏孟元却说:“再等等吧。等我们结了婚,想做什么、想怎么做,那都是合法守法、名正言顺。”
那个年代谈恋爱的小情侣,多半还是奔着结婚去的,沈柒不是例外。她也没有考虑过意外。
*
转折发生在某一天的餐桌上。
苏孟元正在吃饭,听到门外邮递员自行车的铃铛声,他自然而然站了起来,拿起外套,示意道:“爸,我出去看看信箱。”
他的父亲抬头看他:“孟元,你不能吃完饭再去?”
二弟在一旁调笑:“他的心肝长在信箱里了。”
苏孟元狠狠拍了弟弟的肩膀。但是已经来不及。父亲拿起餐巾擦嘴,一手扶着桌子,温和道:“什么信?谁写的?拿来让我瞧瞧。”
苏孟元道:“没什么。老周不敢从东南亚进货,他写信问我……”
父亲打断了他的话:“老周做事一向小心。他会把那么重要的事情写在信里?不怕半道被人截了去?孟元,你骗谁也别骗你老爹。你肚子里的弯弯肠子,我瞧一眼就摸清了。”
苏孟元深知瞒不过,索性实话实话:“我正在处对象。”
父亲也不惊讶,坦然问:“哪儿的人?”
“北京本地。”
“叫什么名字?”
“沈柒。”
“她父母做什么?”
“教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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