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他们当时河间地第一诸侯的实力以及第一个举旗响应的带头效应,伊耿封他们做了河间地总督。
然而徒利无愧河间地存在感最弱的封君,而血与火中也明确提到论实力他们不如双布,论血统他们也不如斯壮梅利斯特,根本配不上这个位置。
因此当其他河间诸侯从赫伦的重罚中恢复后,君临的宫廷里就再难看见徒利的身影。
梅葛一世统治时期,伊尼斯一世之子伊耿起兵讨伐梅葛,为自己的合法继承权而战。
彼时梅葛势力强大,徒利家族便选择出兵为梅葛而战,然而不久后梅葛陷入四面楚歌时,徒利家族又放弃了对梅葛的支持,转而与他的敌人们合作。
他们一会待某反对坦格利安的宗教领袖为上宾,一会又宣布支持坦格利安家族的杰赫里斯。
摇摆不定,仿佛苇草。徒利家族在血龙狂舞时期的表现则证明了他们不仅配不上河间地封君的地位,甚至连自己的家堡奔流城也配不上。
一直以来,奔流城不仅是徒利家族的封地,也是河间地防御西境的重要要塞。
然而血龙狂舞时期,他们却因为葛拉佛、艾尔蒙、克米特四代人的分歧闭门不出,放任西境人蹂躏自己的领地和农民,把防守自家封地的重任交给其他河间地诸侯。
那些河间诸侯顶着地形劣势拼命防守,最终也没能在红叉河挡住西境人。
身为坦格利安家族亲自提拔的封君,徒利本该像提利尔家族一样对他们尽忠。
然而篡夺者战争时,正是霍斯特·徒利出兵出女儿把史塔克、艾林和拜拉席恩的同盟巩固了。
他违背了自己作为坦格利安封臣的原则,却又拿着火与剑杀向那些坚持对坦格利安的封臣义务的河间诸侯的村庄,并在战后放任劳勃重罚他们。
这不仅削弱了河间地的实力,让他们无法在十几年后的五王之战中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被西境人蹂躏,更是间接造成了河安家族的灭亡和徒利家族自己的失败。
河间封君徒利?呵,没骨气没操守的九姓家奴罢了。
除了家族,最被讨厌的人物自然是小剥皮拉姆斯·波顿。
其实书中青年俊杰拉姆斯不同于剧集中由帅哥伊万·瑞恩饰演的形象,原著中的小剥皮让人怀疑卢斯·波顿接盘了猩猩。
拉姆斯骨架宽阔,肩膀倾斜,身上的赘肉昭示他日后会成为一个大胖子。
他有蒜头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长发,粉色皮肤斑斑驳驳,肥厚的嘴唇殊为奇异,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双眼睛:
他继承了他父亲的眼睛——既小,离得又近,淡得奇异。
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实际上他的眼睛几乎是无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像两块肮脏的冰——臭佬
他从老剥皮哪里到底继承了啥他是卢斯·波顿猎狐时一时兴起,和一个磨坊主的老婆生下的。
拉姆斯从老剥皮那里,继承的可能只有眼睛。。。
后来她妈妈抱着她到恐怖堡认亲,卢斯一方面因为眼睛确认了他是自己的种,一方面怕磨坊主的家人跑到临冬城找瑞卡德告状导致自己遭到惩罚。
于是他认下了这孩子,并暗示给他和他母亲供养。但是拉姆斯的母亲并不满足于此,她违背了和波顿之间的约定。
告诉了拉姆斯他的身份,并且不断鼓动他伸张权利。
磨坊主的婚姻没得到我的首肯和认同,他欺骗了我,所以我把他吊死在树上,并在他晃悠悠的尸体下面伸张权利。
说实话,事后我觉得那乡下妞不值得我浪费一根绳子。
更何况狐狸也逃了,我最喜爱的战马还在回恐怖堡的路上崴了脚,总体而言,那是令人失望的一天。
一年后,那乡下妞厚颜无耻地来到恐怖堡,怀抱着一个哭哭啼啼的红脸怪物,宣称那是我的种。
我本想抽他母亲几鞭,再把那怪物丢进水井……但那婴儿确实有我的眼睛。
她说她那死鬼丈夫的兄弟看见这对眼睛后,就将她打了个半死,逐出了磨坊。
这样做我很不满,所以我把磨坊还给她,并割了她小叔子的舌头,以确保他不会跑到临冬城去编造故事、打扰瑞卡德大人。
每年我都差人送那女人几只猪崽、一群小鸡和一袋铜星币,我们达成的共识是她永远不告诉孩子他真正的爹是谁。
以上的话出自他的亲爹——卢斯·波顿。
父慈子孝波顿家但卢斯·波顿如此暴行,势必受到诸(ma)神(pang)的惩罚——他的骄傲、血统纯正的嫡子、“北境雷加”多米利克死于此私生子之手。
多米利克我有过一个儿子,他叫多米利克,生性安静,多才多艺。
他在达斯丁伯爵夫人身边做了四年侍酒,又为谷地的雷德佛伯爵干了三年侍从。
他会弹竖琴,精通历史典籍,骑马犹如疾风。
说起马……那孩子太喜欢马了,达斯丁伯爵夫人对此最清楚不过。
连瑞卡德公爵的女儿也骑不过他,那小妮子本人可就是半匹马呢。
雷德佛认为他将来定是比武场上的明星,因为伟大的冠军首先得是伟大的骑手。
“拉姆斯杀了他。乌瑟学士说是胃病,但我认定是毒药。
在谷地,雷德佛的儿子们的陪伴让多米利克念念不忘,于是他也想要一个兄弟,遂决定沿泪江骑行去找我的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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